明于鶴怒火稍減,一手抱著孩子,另一手捏著他的臉,問:“牙是自己掉的,還是被人打掉的?”
“吃饅頭硌掉的。”小孩張大嘴巴讓他看豁了的門牙,又摸著旁邊那顆道,“這個也快掉了。”
明于鶴揉揉他的腦袋,把人按在懷中,然后眸光低垂,踩在老七側頸處的腳猛地用力,老七頓時臉色扭曲,渾身抽搐起來,卻痛得連求饒聲都發不出來。
他已廢了老七一只手、一條腿,壇州知府還要從他口中逼問既往犯下的罪行,得留他一條性命。
但將人交給京兆尹之前,明于鶴還有一件事要鄭重澄清。
“睜大你的狗眼看清楚了。”他將懷中孩子掂了掂,道,“我是他爹!”
他是這個孩子的爹,與孩子娘是夫妻,才不是兄妹。
說完這句,明于鶴一腳將人踹至侍衛面前,吩咐侍衛道:“移交給京兆尹一并處理。”
侍衛將人帶走。
孩子和犯人都找到了,后面就是官府的事情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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